近年来,县民政局在行政审批过程中,把社会信用建设与社会组织业务活动有机结合,推进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,形成了良好的社会信用氛围。
一是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。今年以来,全县新成立登记社会组织3家。在社会组织成立、变更登记过程中,引导社会组织建立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管理、财务管理、民主决策等制度。
二是规范社会组织年度检查。加大社会组织年度检查规范力度,帮助社会组织树立自律意识、完善自律机制。切实发挥年检作用,提高年检质量,确保年检内容全面、准确、真实。从制度上促进社会组织依法、按章程开展活动。全县2023年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共有203家,年检率98%。
三是建立信用承诺制度。在社会组织、养老机构、殡葬服务行业中推行“行业自律型”信用承诺,在低保申请、婚姻登记、收养登记时,开展“信息真实型”信用承诺,提高各类服务对象的守法守规意识。